警惕网络维权沦为“流量狂欢”
近年来,随着社交平台的蓬勃发展,“上网曝光”被很多人当作一种能够快速“见效”的维权手段,用以揭露不良行为、维护自身权益、捍卫社会正义。
不可否认,这种做法使用得当可以促进问题解决,对于推动形成良好社会秩序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。但在具体实践中,有些人在挥舞这把“正义之剑”时,也会出现剑走偏锋、误伤无辜等现象,这值得警惕。
今天我们就来聊聊,网络维权一定是“正义”的吗?如何正确对待网络维权?
网络维权的最初目的往往是希望通过网络渠道,借助网民围观所形成的舆论压力,使得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能够得到快速破解,因而常被赋予“正义”的标签。但从近年发生的一些事件来看,当维权目的从推动问题解决转变为牟利或“报复”时,就会背离初衷,造成“非正义”的结果。
有的是“报复式”维权,故意歪曲或夸大事实。近年来,随着大量维权事件相继冲上热搜,一些人遂将“上网曝光”当作维权利器,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,容易出于打击报复等目的,捏造虚假事实,对“施害者”进行诬告、诽谤,并借由网络舆论“放大镜”的作用,引发集体谴责与声讨,甚至对当事人实施网络暴力和“人肉搜索”。几年前的“罗冠军”事件,想必不少人仍记忆犹新。他因被诬陷强奸而遭遇“网络讨伐”,以致丢掉工作,半年内搬家3次,但直到事实真相浮出水面,人们才愕然发现,所谓的强奸控诉不过是谎言。类似事件并非孤例,某地一公职人员曾因酒后驾驶警车被调离公安系统,当申请调回未果后,竟在网上颠倒黑白,恶意举报相关领导干部。
有的是“网闹式”维权,意在煽动群体情绪从而挑起对立。合法的网络维权基于事实反映问题、寻求舆论监督,本身无可厚非。但在现实中,一些人将“网闹”当成一门“流量生意”,上网发布维权举报等视频,表面上看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,真实目的则是试图将个体矛盾扩大为公共焦点,煽动网民对个别群体或组织的愤怒,形成“舆论压制”。几年前,有家长爆料某地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致吐血抢救,一时间,针对教师群体的负面评价充斥网络,但随着警方调查结论公布,人们才发现这不过是一场胡编乱造的“流量表演”。
还有的是“敲诈式”维权,假借“惩恶扬善”之名牟取不当利益。一些网络大V和自媒体靠着“碰瓷维权”“曝光负面新闻”积累粉丝,再以此威胁敲诈有关部门和企业,从中获取利润。比如,最近几年,“打假博主”也不断涌现,其中个别人看似“正义”的行为背后,是为了赚取流量、带货引流,或是为了抹黑敲诈、牟取私利。不久前,某地一服装品牌起诉“打假网红”索赔350万元,指控其通过误导测评、捏造“有毒”“假货”标签煽动网暴,引发各界对网络维权边界的关注和讨论。
依靠“网络曝光”有很多优势,比如匿名性、低成本、方便快捷等,但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,“网络曝光”所诉诸的是舆论而非法律,容易导致网络维权演变成“流量狂欢”,很多时候爆料事实尚未查明,舆论已经“先行审判”,形成这种局面往往存在多方面原因。
维权事件常常涉及“强弱之争”,极易触动公众“正义”神经。在传统意识里,恃强凌弱是一种可耻行径,而除暴安良、匡扶正义则是一种美德,值得大力提倡。像官员腐败、粗暴执法、医患矛盾等话题,总易引起广泛关注。正如有学者分析,一个事件之所以能聚拢网民眼球,甚至引爆网络舆情,主要是因为该事件刺激了社会公众“绷紧的那根弦”。一旦网络维权方为“势单力薄”的个人,而另一方是手握权力和资源、高度组织化的企业或政府部门时,公众的正义感就会油然而生。于是,有的机构或个体甚至暗地里推波助澜,故意夸大社会“阴暗面”,将个案“推导”成普遍问题,将简单的纠纷激化成对组织的不满。
网络维权作为一种“诉诸舆论”的行为,容易引起网络围观“审判”。一般来说,网络维权主要依托维权者的自述,通过曝光“施害者”有违法律、社会公德等恶行,吸引有关部门和网民的关注,从而达到维权目的。这也就意味着,网络维权能否达到目的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维权事件或话题能否在海量信息中“脱颖而出”,因此“获胜者”常常是一些善于利用网络舆论的人。于是,有些维权者通过自揭伤疤、打造悲惨人设、编造冲击人心的事实等方式,渲染自己的不利处境和遭受的不公待遇,意在引发共情,获得“流量托举”。在这种情感煽动下,部分网民容易被情绪裹挟,仅凭维权者的“一家之言”匆促站队,并参与到对“施害者”的舆论讨伐中来,出现谩骂、攻击等非理性行为。
此外,还有一些客观原因致使“越界”行为时有发生。比如,由于事实的核查速度远远赶不上舆论的发酵速度,等到正义到来之时,恶意网络维权造成的舆论伤害可能已难以弥补。再如,对于那些捏造侵权事实、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等行为,近年来虽然惩处了不少,但对于那些在基本事实中夹杂虚假陈述、煽动公众情绪获取舆论支持、维权过程中泄露他人隐私、伤害他人人格尊严等行为,所需付出的法律代价则相对较低,并且多为自诉案件,被害人面临举证难度高、流程长、花费大等困境。这也导致一些网络维权者“无所畏惧”。更有一些维权者通过故意炒作,试图制造舆情压力。
当一些网络维权者打着维权旗号,图谋私利,肆意侵犯他人权益,这就提醒我们去思考,如何确保网络维权真正用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,而不是演变成一场“流量狂欢”?
边界需要厘清。依法维权本身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合理途径,而一旦这种“合理”越过法律允许的范围,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或戏耍,就必须引起高度警惕,并予以严格约束。比如,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虚假维权、过度维权、恶意维权的法律边界及后果,严肃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。有观点认为,可以探索将网络维权事件中出现的诽谤、侮辱等行为纳入公诉机制,推动更多网络维权事件进入司法程序,从中立的第三方角度对焦点问题作出回应,让胡作非为者为自己的不当言行付出代价。
告别“野蛮生长”。随着网络维权的行为增多,其带来的潜在危害不容忽视,一条情绪化的短视频、一段煽动性的文案,短时间内就可能让一家企业或单位陷入舆情危机,令当事人陷入“社死”困境。对此应加强规范管理,比如,有关部门或单位遇到维权事件,应充分尊重事实和法律,确保依法行政,以免“一遇舆情就加重、从严处置”;同时,健全完善正规维权渠道,简化工作流程、提高工作效率,让公众线下维权更加方便畅通。此外,还应进一步明确社交平台的内容审查责任,一旦发现具有诱导性、情绪煽动性、侵犯个人隐私等越界信息,及时采取必要的阻断措施;对于违规发布虚假信息、实施网络暴力的账号,坚决予以限制功能、封禁,等等。
保持“理性围观”。为“受害者”发声,符合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正义和良知,但是在被其愤怒、怜悯、仇恨等情绪所感染的时候,保持“理性围观”至关重要。尤其对于维权类信息,发布与核实之间必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,在这期间不妨“让子弹先飞一会儿”,不必急于下结论,避免“情绪先行、事实靠后”。应当看到,网络维权有其积极的一面,能够迅速唤起社会关注,但是通过发泄情绪来“执行”所谓“社会正义”,不仅是对法律尊严和程序的践踏,还会极大地伤害社会信任。
总而言之,网络维权的终极目的不是“表演正义”,而是要让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障。如何发挥好网络维权的正向作用,谨防事实被舆论挤兑、正义被流量扭曲,这恰恰是促进社会善治的一道重要课题。
来源:浙江宣传